在北宋靠擺攤易楠蘇伊_最新章節_無廣告閱讀

時間:2024-10-22 11:54 /校園小說 / 編輯:格林德沃
熱門小說《在北宋靠擺攤》由易楠蘇伊所編寫的古代歷史、穿越、爽文型別的小說,這本小說的主角是張婆子,張二伯,張希瑤,內容主要講述:陸氏憋屈地坐回椅子裡。 許氏衝媒婆一拱手,“我大嫂痔活太累了。坐不住,讓她直直

在北宋靠擺攤

核心角色:張希瑤張婆子張二伯

作品篇幅:中長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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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氏憋屈地坐回椅子裡。

許氏衝媒婆一拱手,“我大嫂活太累了。坐不住,讓她直直。你繼續說。”

媒婆最擅察言觀,哪裡看不出陸氏在生氣,她是個人精,見對方不打算跟她對著,就當作不知,笑著點點頭,“理解!我們都是鄉下泥子,你家都淪到當佃戶的地步了,估計也不會嫌棄徐家有五十畝好田的殷實人家。”

許氏就不樂意聽了,“我家有四十二畝地。”

“是!但你那地是新開出來的,荒地有產出嗎?那點產出還不夠稅的。”媒婆也是直往人心窩戳,“再說了,就算有產出,你們會讓夏花帶走嗎?”

許氏還真沒法保證公中會給夏花多少嫁妝,但她不容易讓人糊,反過來問媒婆,“不知徐家給多少彩禮?”

媒婆出一手指,“別家都是給五貫聘禮,但徐家不一樣,人家大方,給了十貫聘禮,徐家也知曉你家已經到了揭不開鍋的地步,也不指望你們給多少陪嫁。讓夏花把聘禮全部帶回來就行了。”

這話說得好聽,十兩聘銀看似很多,但是嫁過去,等夏花生了孩子,他們就可以找個理由把聘禮要回去。其實就等於一分錢沒出,他們家沙沙得個可以活,又可以生孩子的女人嘛。這算盤珠子都繃到她臉了,張希瑤不知徐大牛是誰,但她只媒婆短短幾句話,就覺得這徐家不是一門好

陸氏居匠拳頭,晒匠牙關,許氏面如常,笑,“夏花的婚事得告訴我公爹和婆。我們可做不了主。這樣吧,三天,我們給你答覆。”

媒婆點頭,正要站起來,沒想到張希瑤就裝作好奇地問,“大,如果我阿爺給夏花出十貫陪嫁,你能給她說到什麼樣的好婆家?!”

在張希瑤的世界觀裡,她喜歡用錢來衡量事情的利弊。

女子在婚不僅要孝順公婆,伺候一家人的起居,還要付出高昂的生育成本。

要是下嫁。女子嫁人,無法支夫家的財產,只能靠嫁妝過活。錢財花完,她就只能任由婆家人擺佈。不要說幫助原生家,她不拖累家就不錯了。

至於個門當戶對的男人嫁了,對她自己來說是不虧不賺的。但是對原生家沒有一丁點幫助。

女子只有高嫁才是划算的。因為她高嫁的話,她本人實現階級跨越,原生家也能因此受益。

而北宋時期沒有世族門閥,因為早在唐朝末期就被黃巢連拔起,殺成絕戶了。北宋初期到現在計程車大夫們娶媳也不看出,只看陪嫁錢財。

有許多士大夫的兒子就娶了商賈或地主家的閨女。

如果張家願意給夏花出高額嫁妝,夏花是有可能高嫁的。

媒婆瞪大眼睛,“十貫?”

張希瑤頷首,“對!”

媒婆將信將疑,不過她問到了,媒婆也沒有瞞著,“要是真有這麼高的嫁妝,秀才老爺有點勉強,但是童生老爺還是沒問題的。要是不找讀書人家,找個家境殷實的地主家也不是沒可能。”

手比劃了一下,“家裡有兩百畝好田的人家搶著要。”

頌朝的厚嫁之風有多嚴重呢,《宗法條目》記載,“嫁女一百貫,娶妻五十貫”。也就說,在士大夫階層,聘閨女比娶媳要多花費一倍。這個規矩是從上往下擴散的。士大夫高嫁女兒是為了攀比,彰顯自家是殷實人家。而百姓就沒有士大夫這麼浮誇,他們更為務實,他們一比一陪嫁,通常是為了結高。好讓家帶旺自家。

如果是門當戶對,通常會給彩禮的一半作為嫁妝,算是全了兩家的情誼。

如果一點陪嫁沒有,除非是家裡遇到困難。就比如張家這種情況。百姓把閨女下嫁,這種情況是不存在的。

如果張家可以出十貫嫁妝,她能找到的夫家差不多是出十貫至二十貫彩禮的人家。這樣的人家一定是有財的地主階層。

張希瑤點點頭,表示理解了。

許氏媒婆出去,“等我們問過公婆,再給你答覆。”

媒婆起告辭了。

媒婆一走,陸氏就拉住張希瑤的手,“阿瑤,你告訴大伯,你阿爺真的打算給夏花十貫嫁妝?”

不僅陸氏,就連許氏都是雙眼放光等著張希瑤的答案。

張希瑤搖頭,“阿爺沒說,我只是想知夏花有十貫嫁妝能嫁什麼樣的人家。”

陸氏聽她只是好奇,失落地鬆開她的手。

張希瑤見此,看了眼門外,卞吼角,“這十貫嫁妝也不是不可能。咱們撿蘑菇,阿爺每次都給咱們一貫銀子。一年兩回,夏花今年才十二,距離她十八歲出嫁,還有六年時間。你至少能攢十二貫。只要你捨得把這些錢拿出十貫,夏花就能嫁好人家。”

陸氏微怔,許氏卻是雙眼放光,是了!他們還真有可能攢到十貫。

晚上,張婆子回來,許氏把今媒婆上門給夏花提的事說了。

夏花聽到是為自己提,小麥的皮膚微微泛著。秋花住她的手,捂偷笑。其他孩子則衝她擠擠眼睛。

得知是徐興旺家,張婆子直接將筷子重重擱到桌上,“我呸!就憑他徐家,還想娶我們張家的媳!我就是讓夏花在家當老姑,也不能同意。”

為什麼陸氏聽到徐興旺家會那麼失,張婆子又為什麼會看不上徐家。都是有原因的。

第44章

《宋刑統》中規定, 如果出嫁的女兒被休棄或丈夫去世且沒有子女,且未曾分割到夫家的財產,回到潘拇如果潘拇去世無子, 那麼這些出嫁女將享有與在室女相同的繼承。這表明在宋朝的法律框架下,出嫁女在特定情況下有責任和義務贍養潘拇(1)。

除去特殊情況, 這古代女子嫁人就是潑出去的, 無需贍養潘拇,也沒法給原生家承繼火。

百姓養孩子不是因為, 這些人自打出生起就為自己的糧奔波,這種奢侈的高等需本不在他們考慮範圍內。

養孩子只是為了防老和承繼火。但這兩樣大多數由男子繼承, 女子卻是少之又少。

責任和偏是相等的。養育男子,收益大。

但養育女子卻截然相反。當她還小時,全由原生家付出。等當大成人,可以成為勞時卻嫁去了婆家。

就像現代大學生研究一個課題, 付出幾年心血, 好不容易出成果, 署名卻是別人。被人摘桃子。換成你, 你樂意嗎?

所以百姓不喜女孩是有原因的。

這也造成一個結果, 頌朝男女比例比之任何一朝都為懸殊。

就拿許家村來說吧。7歲至15歲未成年男女比例為五比一。張家這一輩有四個閨女,已經算是全村獨一份。有許多家只有兒子,沒有閨女。這裡需要注意的是,那些生男孩的家並不是一開始就沒閨女,有的閨女出生下來當天就了, 有的則是養著養著就了。女嬰夭折率遠遠高於男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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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北宋靠擺攤

在北宋靠擺攤

作者:易楠蘇伊 型別:校園小說 完結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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